为进一步推动室内设计与装饰装修产业的发展,促进设计师、装饰设计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投资方、消费者的互动交流,总结前几届博览会的成功经验,2008深圳国际室内设计产业博览交易会,面向国内外招商招展。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本届展会增加了以“百变空间——来自空间魔术师的诱惑”为主题的创意空间展览,倡导一样的空间,不一样的精彩,组委会将为杰出的设计师授予“空间魔术师”的荣誉称号。将成为今年展会的又一个亮点、焦点和看点。
一、博览会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日——10月15日(额满即止)
二、展览时间:
2008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三、展览地点:
中国·深圳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
四、展位规格及费用:(国内外统一价格)
标准展位:规格9㎡/ 1.2万人民币
光 地:1080元/㎡(36㎡起租,必须是9㎡的倍数)
五、展区分类:
1、百变空间展区(当代设计概念思想馆)
本展区以“百变空间——来自空间魔术师的诱惑”为主题,旨在推动原创设计的发展,通过设计师的创意思想,令室内设计艺术与广大市民产生深度互动,展览倡导一样的空间,不一样的精彩,组委会将为杰出的设计师授予原创人物大奖——“空间魔术师”荣誉称号。
要求:彰显国际设计潮流,反映当代杰出设计师的创作思想
参展商:国内外设计师、设计公司
2、装饰设计公司展区
参展商:设计公司、装饰企业
3、样板房展区
参展商:房地产开发商、样板房设计机构
4、整体厨房和卫浴文化展区
参展商:厨卫产品生产企业、代理商
5、装饰材料精品展区
参展商:装饰材料生产企业、代理商
6、照明设计展区
参展商:照明生产企业、代理商
7、原创家具及室内陈设艺术精品奢侈品展
参展商:家具、陈设艺术品、艺术精品、雕塑等生产企业、代理商
8、高端视听和电子产品展
参展商:高端视听和电子生产商、代理商
9、自然灾难应急物品展区
参展商:帐篷,临时建筑、救助器材等生产商、销售商。
五、参展程序:
1、参展资格认定:
参展企业需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参展项目如属专利产品,应持有专利证书。
2、预订展位:
具备参展资格的企业,于2008年7月1日——10月15日,填写《展位预订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参展物品合法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组委会,或以传真、邮寄形式提交均可。
3、签订合同:
申请单位须与本次大会承办单位签订《参展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付清相关费用。
六、参展商获赠免费服务项目:
1、会刊广告刊登:
凡参展企业均可获赠在展会会刊免费刊登300字以内的信息,由参展商自行提供内容,会刊排版规格由组委会决定。定制54平方米以上展位的可另外获赠 版广告位半版,90平方米以上展位的可获赠整版广告位,刊登资料须于10 月 15日以前交至组委会。
2、网络信息发布:
文化节组委会官方网站深圳室内设计网(www.a963.com)上发布免费信息参展商信息,包括公司LOGO、产品图片、公司简介、产品或服务说明等。并可与参展商网站链接,方便客户查询。
3、餐饮服务:
展会期间,组委会提供餐饮和饮用水服务,费用由参展商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支付。
4、门票免费:
参展商凭“参展证”免收入场门票。
5、资料服务
组委会为参展商免费提供《大会会刊》、《观展指南》等相关资料。
七、展位设施:
1、标准展位:
每9㎡ 标准展位均作如下规格设计:
展位由铝质支架及白色围板组成;楣板:标明参展商中文名称及展位号码;100瓦射灯两只;一个220V/15A(最高用电量500W)电源插座;一张简易桌;两张白色折椅;一个纸篓;展位内均铺上地毯。
2、附注:
(1)只有角位展位(双开口展位)有两面围板,而楣板会分别置于展位正面及转角一面。
(2)展位面积是9㎡整数倍的摊位,可获得相应倍数的家俱及设备。
(3)如参展商订购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非参展商特别要求,否则大会将拆除置于两展位间的围板。
(4)其它设备如特别装饰、额外照明、家具等,须另付费用,请另行申请租订。
3、特装展位/光地
展位配套:只提供空地,无上述设备。参展企业根据公司/楼盘特色自行准备有关配备。并请于10月15日前提交展位搭建确认表、展位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
4、相关费用
①参展管理押金:¥2000元/9 ㎡标准展位标准(违反组委会规定者,押金将根据合同规定不予退还)
②特装展位垃圾清理押金:100 ㎡以下押金800元/展期,100 ㎡—200 ㎡押金1000元/展期,200 ㎡以上押金2000元/展期(注:该费用由会展中心收取,如撤展符合规定,未遗留垃圾,则由其返还与参展单位。)
③特装施工管理费:20元/ ㎡(该费用由会展中心收取)
④特装展位照明电源费:(该费用由会展中心收取,具体报价组委会可代为提供或向会展中心索取)
八、参展规则:
为保持良好的展览销售环境,请参展企业严格遵守大会规则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1、款项未清:参展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展费用付清,否则不能确保安排展出。
2、展位超高:展位限高7米。如参展商展位高度超过上述标准,视为违约,组委会将向该展位参展商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管理押金将不予退还。
3、占用通道:各参展商只能在租用的展位范围内进行装修设计(请提前告知展位装修商)及展销,不得占用展会通道及其上空。如参展商展位范围超过上述标准,组委会将向该展位参展商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管理押金将不予退还。
4、音响超标:本次展览为无噪音绿色环保交易会。参展商严禁携带音响入场,若参展商有播音需要,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播音。如参展商擅自在展位上播音或携带音响入场,一经查实,组委会将向该展位参展商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并有权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不予退还管理押金。如在展期内某展位接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其他展商的书面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经组委会、会展中心及投诉展商共同核实,签字确认后,组委会将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不予退还管理押金。因上述原因停止的电力供应至该展位撤除音响设备,经组委会及会展中心共同确认后方才恢复。
5、特装要求:特装展位需在组委会规定高度、宽度范围内进行施工,所有背板背面离地2.5米以上部分需封以白色防火板,展位跨度达到15米的,每面需保持三分之二面积以上通透。并对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参展商及其承建商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组委会或会馆将向该展位参展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有权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如展商及其承建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将不予退还参展商参展管理押金。因整改而产生的展位搭建延时,组委会不负责其布展加班费用。
6、消防及公共安全:参展商展位搭建应遵照有关消防及安全规定,如违反有关规定,将不予退还参展管理押金,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7、无证销售:不得出售未获预售许可证或手续不全的物业,对不听劝告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如造成不良后果的,组委会及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博览会流程安排:
展览地点:深圳会展中心六号馆
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二楼
报到时间:2007年11月12日(14:00—17:00)
布展时间: 11月13日(08:30—17:00)
11月14日(08:30—22:00)
展览时间: 11月15日—17日
11月15日 09:00 参展商入场
10:00 开幕式
10:30—18:00 对公众开放
18:30 闭馆
11月16日 09:00 参展商入场
09:30—18:00 对公众开放
18:30 闭馆
11月17日09:00 参展商入场
10:00 闭幕式
10:30—16:30 对公众开放
撤展时间:11月17日(17:00—24:00)
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室内设计文化节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755-83869411(700)徐娟 86-0755-83869411(670)向莉
传 真:86-0755-83868622
投诉电话:86-0755-83869411(703)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新领域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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