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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前,填写《展位预订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参展物品合法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以传真或邮寄形式提交至文化节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根据申请单位所订展位数量和面积,坚持先到先得,重点优先的原则预留展位。同时,组委会将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通告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与本届展会。
签署合同:
参展单位与承办单位签署《参展合同》,并于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付清相关费用。此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展出的,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提交资料:
组委会为各参展商提供了免费增值服务,请参展商根据承办单位要求及时提交所需资料,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20日。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权利。